第111章(1 / 2)

天才狂小姐 不道心 2765 字 16天前

“说不上精通,一些基本的常识,略知一二。”自己当女主角的时候,曾经拍过关于医生类题材的电影,而且她主功生化,药理方面的确懂一些。“王爷找我来闲聊?还是有要事要谈?”

莫兰一边洗茶杯,一边摆弄茶叶,一边等水煮开。

上官兴禄笑呵呵一句,“之前看了你的赤壁之战,心痒难耐,就跟四哥讨要了三国志,几天功夫,全都看完了,后面的内容至今还没出来,就想问问你,啥时候出后续?”

莫兰一眨眼,“这是南宫羽三的书,您问我?我怎么知道?”

上官兴禄笑容深幽,“你是他的徒弟嘛!我不问你,问谁?”

莫兰一吐气,说叨,“我现在身在皇宫,和师父见面的次数,是零。”

“好吧好吧!不催你了。”上官兴禄看着莫兰沏茶,越看,笑容越深,“北城卢家庄的卢大少,和你什么关系?”

莫兰倒茶的手,轻轻一顿,眨眼,“点头之交。”

“哦?是吗?”上官兴禄端起一杯茶水,细细品味,“知不知道自从卢少来了皇宫以后,这沏茶的手法,昌兴得不得了,就连我四哥,他也偶尔会摆弄着玩上一两回。”

“哦。是嘛。”莫兰轻松回了句。

上官兴禄轻飘飘一句,“上次为你作保,给了你机会,让你把宫外的乐器运了进来,可是赤壁之战,从始至终没看见乐器的出现。”

“不是因为被烧毁了嘛!”莫兰解释道。

上官兴禄微笑,“那把钢琴,只是烧毁了些油漆,陆元已经叫人重新刷了漆。那钢琴架,我已经叫人抬过来了,就在你苑外转角处!莫丫头,你答应过要演奏给我听的。我现在心情好,你就弹一首给我听听,如何?”

“呃——”这下子,莫兰哑了嗓门,无话可说了。

上官兴禄扬声大笑,笑完,又咳了好一阵,“咳咳!哈哈——你这丫头,真的是太精明了!咳咳——你老实承认,你的那架钢琴,是不是只是个空壳子?”

上官兴禄何等精明,在不知道十七弟爱人姓甚名谁的前提下,一见到她就知道是她。在她和卢茗没有任何私交的传言下,只是看见她沏茶的手法就猜到,她和卢茗有来往。

莫兰一吐气,老实承认了,“对!那钢琴只是个空壳子,内部零件都还在宫外,没有运回来。”

“八千多个零部件,你不舍得会被烧毁吧!”

“当然。”莫兰点头应道,“原本就计划好了,勾引那些贼人对乐器下手,我只要保护我的戏子们的生命安危就好!所以小提琴,是真的,钢琴,是假的。”小提琴容易制作,钢琴难做,所以钢琴她只带了个空壳子过来。

上官兴禄笑说,“你这傻丫头的鬼心思,真是太厉害了。只不过,你要知道一件事,我既然能猜到你的心思,我四哥也能猜到!十六个兄弟里,除了我这个没用的九弟之外,就只剩下十七弟,活得尚且安逸。”

莫兰眨眼,“其他的呢?其他几位王爷呢?”

“有的,襁褓中就被人掐死了,有的,七八岁就被人谋害死了,有的,在即将太子登基前夕,被冠上谋反的罪名,压入了大牢!我还活着,是因为我从小体弱多病,十七弟还活着,是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兄弟相残的日子。所以!”

“所以?”莫兰歪着脑门,想着,上官兴禄后面的这句话,就是他来这里找她的最终目的了吧?

上官兴禄用力深呼气,忍着咳意,说道,“我害怕自己再次暴毙!害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再也无法睁开双眸。”

“嗯?”什么意思?上官兴禄不像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啊!

上官兴禄一把抓住莫兰的手背,说道,“我死了,不要紧!可我死了之后,恐怕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人能牵制住我十七弟了!所以我来找你,就是想求你一件事!倘若我死了,你帮我劝阻他,叫他不要杀了四哥,叫他不要为他娘亲报仇!叫他千万,千万不要挑起两国战争!他的愁苦,他可以忍下,百姓们的日子,绝对不能糟蹋。”

听着上官兴禄的话,莫兰心头又是狠狠一动容。能有这般仙风傲骨背影的男子,他的心,究竟有多么清明,是不需要解释的了。

这样的男人,果真是她心头绝顶男二人选啊!真心叫她心痒难耐到死!这样的男人,生在古代,就是个浪费。

莫兰一吐气,轻声一句,“你的要求,我……。不能答应!”

上官兴禄微微一愣,这丫头竟然连一丝丝犹豫都没有,直接否决了他的恳求,“为什么?”

莫兰轻声回道,“因为我不认为,当今皇上能够为百姓创造最优渥的生活环境!”

“四哥他虽然对兄弟残忍,可他不能算是个昏君,他治理国家,条条有道,心系百姓,可以说是个明君。他为了能够为百姓谋福,做了一些不得已的肮脏事,我能体谅。难道莫丫头你就不能体谅我四哥一下吗?”

莫兰笑了,“他做的那些肮脏事,不关我的事!体不体谅,你不需要来跟我求证。我不承认他是个明君,其实是不想承认现今国度的律法而已。皇上他再怎么心系百姓,可他有这个能力,废除诛九族,灭满门,逼人入僚,遣人流放千里这些子荒唐的罪刑么?”

上官兴禄猛地一愣,“你!”

莫兰点头说,“对!就是我!当今皇上办不到的事,我能替他办到!真正为百姓谋福的,并不是他如何为了百姓做一些逼不得已的肮脏事,并不是叫他如何周旋在那些贪官污吏的权谋之下。身为皇上真正应该做的事,他却一件也完成不了!但我可以!若我能当上一国国主,我保证,能把全世界,带入全新的,民主制社会!所以,我不能答应你的要求,因为我要自己创建全新的国度!如果能不挑起战事,那是最好不过的,可如果,有人想阻碍我的计划,我会第一个站出来,灭了他们!灭了他们全家!”

“……。”什么情况?上官兴禄懵头懵脑的。他本来是想让莫兰劝阻十七弟,叫十七弟别挑起战事,怎么搞了半天,原来真正要挑起战火的人,是这位大小姐啊?

这么说来,他应该求的人,不是这位大小姐,而是他的十七弟,他去求十七弟叫莫家大小姐,别挑起两国战火,这还差不多。

真的是有点……搞笑!

咕噜一声,上官兴禄吞了下口水,低头,沉思许久。

“想起来了,听四哥说过,你要封地?”上官兴禄沉沉一吐气,说道,“从未想过,有个女人,竟然胆大包天的想要自己当城王。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四哥他不答应给你封地,你是不是要去十七弟身边,利用他的北寒?”

莫兰一点头,“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北寒不容我,我还可以去丽朝,丽朝不容我,我可以去更远的地方!当然,我每到一个角落,我都要带走一大片人才!我每走过一寸土地,我就要挖走那片土地上所有百姓的心!到时候,就算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容纳我,我照样能够在大地上,燃起数不尽的熊熊烈火。直到我的目的达成为止!”

这!这样一个女人!就是十七弟看中的女人吗?

这样一个女人,估计四哥听了之后,他第一时间,直接扼杀了她!

当今太子听了,他一定会退却三步!

满朝文武听了,一定会果断指她为祸国妖女,厉声鞭策,直到把她送去绞首架,才肯罢休。

上官兴禄突然发现,自己的手,竟然在发抖。

为何发抖?是害怕?

不是!

为何会发抖?理由他怎么想也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