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车停了,外面响起一片叫骂声,还有打架的声音,我在袋子里吓得瑟瑟发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后来声音停下了,袋子被打开了,一片刺眼的白蒙蒙之中,我看到了他。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轻轻点了点头,那一瞬间,我似乎以为自己看到了哥哥,他的年龄,他的身形,像极了哥哥,只是,更高,更大了。那是巨大的惊喜,那是绝望中的重生,我扑倒他的怀里哭的稀里哗啦,抱着他的脖子不愿意撒手,像是把四年来流过的眼泪都重新流了一遍。
可是哭过之后,我仔细打量了他,我知道,他不是,他的眉眼,与记忆中的哥哥,相差甚远,他不是我的哥哥。
他带着一些人,把那些坏人打了,把车也砸了,那些人躺在地上,到处都是血,不知死活,可是我却没有害怕的感觉,我被他抱在怀里,带到另一辆车上,走了。
他一点也不嫌我脏,他一直抱着我,直到我不再发抖。他说以后,让我叫他哥。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想了些什么,我没叫他哥,我死活不叫。那一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的到,我等的哥哥,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他要带我走,我答应了。
那时候他也没多少钱,我跟着他东奔西走,可是同样年轻的他,很厉害,能做很多事情,也总有些人,有些大人,跟着他,听他的。他给我入了户口,他安排我上学,我那时候很瘦小,我比我的同学们大好几岁,可是看起来,却和他们一样大。
这么多年,他就像我真正的哥哥一样对我好,有一口吃的会给我,有一件穿的也会给我,他不会经常来见我,他说也是为了保护我。可即便是没钱的时候,他也没有让我再受一丁点委屈。他真的就像我的哥哥一样,他一直保护着我,就像我记忆里那个能和大黄狗搏斗的英雄一样。
后来他慢慢的就有钱了,后来我也慢慢长大了。我在他的保护下,慢慢变成了一个开心快乐的女生,没人会再看不起我,甚至没人能看出我曾经是那个样子,在你们眼里,我也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女。
我也明白,我对他的依恋,已经深入骨髓,我喜欢他,我爱他,这种感情早就在我心里生根发芽,从我第一次拒绝叫他哥起。我就明白,在心里,我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我弄丢了哥哥一次,我不会弄丢他第二次。
女人,最幸福的,莫过于做他的女人。
这才是真正的感情和爱情,所以,你问我,他这样子我为什么还会喜欢他,我会告诉你,我喜欢他,他做什么都是对的,他玩女人怎么了,哪怕他玩一千个一万个,我也依然喜欢他。
自从我第一次偷偷看到他在女人身上射精舒爽的表情时,我就知道,他是喜欢这样的,他喜欢的,我就要给他。他想要我,那我就把自己给他,他想要别人,那就是别的女人的荣幸。只要他开心满足,只要是他做的,只要是他想的,他喜欢的,都是对的。
也许,你们觉得,人都应该是谦谦君子,保守克己。可你们知不知道,很久以前,人类在驯化牲口的时候,就是通过打破它们的天性和社会连接,抑制它们的性能力和侵略能力,把它们变成温顺的家畜。驯化动物的过程,总是会将雄性阉割,好抑制雄性的侵略性,以便于奴役和使用【注1】。
现在,你们所以为的保守忠贞,何尝不是利用传统文化对思想的阉割,教大家保守,教大家克制,让大家压制天性的欲望,变成温顺的人,从而让人变成方便控制的奴隶而已。所谓文化道德,本就是上位者的一种统治工具,你以为芸芸大众真的能产生并主导文化吗。
真正的上位者是什么样,我见过,和他在一起,我见过不少世面。我清楚这些人的嘴脸有多么貌合神离,口口声声的道德不过是为了奴役大众,相貌堂堂,暗地里龌龊无比。
他不是能被奴役的人,他是奴役别人的人,他是一个s。
我不管别人说他对错,在我眼里,他不会错,怎样都不会错。即便是他不要我,他要你,他也没错,他想要我,我随时都是他的,我只是他的。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钱,我喜欢的就是他,他的一切。
他喜欢的,我都会喜欢。他喜欢你,我就也喜欢你。因为我无条件相信他的一切,我会做任何他交代的事情,做到他满意。
这件事情,就这么简单,很简单。
小夏是坐在校园的长椅上说完的这些,说罢,又伸了伸懒腰,刚才的凝重与悲伤似乎一瞬间都不在了,又变成了那个古灵精怪的小女生模样。伸出手,擦了擦她刚才流下的眼泪,嬉笑着抱抱她:“所以,我们应该是很好的朋友,那才对。”
她点点头,想着这样一个女孩背后,竟有如此的故事,与她相比,自己那些悲痛欲绝,反而都显得如此苍白,不值一提了。小夏是对他如此决然忠诚的女孩,可是他为什么却没碰,为什么又要了自己,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原因,为什么?还是说,自己,也不过是他生命中,一个好玩的性奴,一个过客而已?
阳光依旧穿过树叶洒下来,落在她白皙的胳膊上,乱影斑驳。大片的阴影之中,那一片夺目的阳光,如此与众不同,如此的,刺眼,以至于让习惯了阴凉的胳膊,下意识的就躲开了它的照射。
【注1】《人类简史》:p89
《未完待续……和上一章一起写的,但是一不小心写太长了,写了七千字,就分成两章发了,一次性直接更,这样过瘾。小夏的故事酝酿了很久很久了,铺开来写的话,太虐太长,就这样简略的带过吧,总算是写出来了。另外,不知不觉,左乳三十万字了啊,自我感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