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妖王分身(1 / 2)

灵墟 小老道 2076 字 7天前

林逍惊讶地发现他们之前所见到的曲水流觞的景象居然一下子通通消失不见,原来众人所在的地方居然是山腰间一座小巧的亭子里面,外面是浓浓的温泉蒸汽形成的烟雾。

亭子中央处摆放有一张石桌,石桌上是一副工笔画卷,画卷上的内容赫然就是方才林逍他们所见到的老中少三人围坐在溪流旁边的情景!

此时那个盘膝坐在流水之前弹琴的老者以及那个摆弄算筹的垂髫孩童都已经消失不见,但那个赤脚披冠的狂放儒生却赫然站在石桌后面,手里握着一杆毛笔,正含笑看着九尾妖王以及林逍两人。

“哈哈,黑龙,这次斗法还是你输了!”亭子外忽然传来了一道粗狂而狠戾的笑声,笑声所到之处,周围的浓雾纷纷散开,露出了一个身披血色长袍,身材高大,头上长满血色长发的老者身影。

林逍举目望去,看到那个高大老者走过来的时候,他顿时心中一震,那人浑身都充斥着浓郁的血煞之气,让人远远就感到一股煞气扑面而来。

更加奇怪的是,林逍在那个老者身上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仿佛在哪里见过此人似的。

这人浑身血煞之气,想必就是九尾嘴里所说的血煞妖王了。

至此,黑龙、九尾、血煞、天羊四大妖王终于聚集到了一起,林逍在这四人面前,就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压力十分巨大。

九尾看到血煞过来,不由得咯咯笑道:“血煞,听说你最近可是混的风生水起啊,不仅在十万大山之中占据了一个叫什么百蛮山的山头,而且还被人称为血妖老祖,你的架子可是越来越大啦!现在居然连黑龙都敢奚落了?”

被血煞奚落了一番,黑龙却没有恼怒,反而微微一笑,对九尾道:“我最近在修行上偶有所得,所以想要借九尾道友之力试一下自己在幻阵上的造诣,得罪之处,还望九尾道友你原谅则个。”

九尾咯咯笑了起来,“黑龙道友所学甚杂、道、儒、释、妖均有涉猎,别人都道贪多嚼不烂,但在黑龙道友这里却是个异数,谁都没想到黑龙道友居然有办法将这些截然不同的修仙法门给融为一体,自成一格。刚才那个幻阵虽然被我破了,但说起来我也是因为得到他人提醒的缘故,按理还是黑龙道友你占了先机!”

黑龙还待谦逊几句,血煞却哈哈大笑道:“九尾,你就别给这家伙脸上贴金了,自从我们派遣分身来到东陆之后,他放着好好的妖王不做,非得去学人族那些乱七八糟的杂学,这有什么值得夸赞的?”

他说完也不理会九尾跟天羊两人脸上流露出不满的神情,而是转向林逍,惊讶地问道:“咦,这个小家伙是谁?”

九尾嘿嘿一笑,指着林逍道:“说起来,这小家伙跟我们四个人还大有渊源呢,你们几个,想必也在找他很久了。黑龙道友,你自诩聪明过人,不如就来猜猜这人是谁?”

黑龙闻言放下毛笔,来到林逍面前,上下看了林逍一眼,然后淡淡道:“还用猜么,此子是否就是林逍?”

黑龙此言一出,在场之人都是一惊,天羊跟血煞是因为刚刚得知此子就是林逍,他们为了九幽鼎的下落寻找他许久,林逍突然就出现在他们,却是让他们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九尾震惊,是因为她怎么也没想到黑龙仿佛早就知道林逍身份一般,丝毫意外之色都没有。

“你是怎么知道的?”九尾苦笑道。

她忽然有种感觉,黑龙也许早在自己碰到林逍之前就已经在关注这个小家伙了。

黑龙没有回答,而是拍了拍林逍的肩膀,然后转身回到石桌旁边,坐了下来,然后才看着林逍说道:“小家伙,我给杨宽的烛龙妖灯,现在是在你的手上吧?我能感应到它的存在。”

林逍闻言当场愣在原地,心中大叫起来,原来是他,他就是杨宽临死之前所说的那个会为他报仇的人!

烛龙妖灯!居然是黑龙妖王给杨宽的!这是怎么回事?

九尾这时候也插嘴道:“黑龙道友,你跟这小家伙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何以他手上会有你的成名法宝——烛龙妖灯?那个杨宽又是什么人?”

此言一出,另外两人都是一惊,齐齐看向黑龙,等待他给出一个解释。

黑龙沉吟了一下,然后才缓缓扫视了剩下来的三个妖王一眼,然后问道:“诸位还记得当初我们四人以及另外几个妖族修士联手闯入昆仑秘境,却又被万剑涛一人逼退回来的事情么?”

“奇耻大辱!”

“没齿难忘!”

血煞跟天羊分别说道。

反而九尾却叹了口气,“要不是当初被‘西越王母’逼得我们立下心魔咒誓,我们几个妖王的本体永生不得踏入东陆半步,导致我们只能依靠这几个金丹分身在东陆行动,我们又怎么会败得那么惨!”

天羊忽然说道:“当初一起进昆仑的除了我们这几个妖王分身,还有另外几个妖族修士的,好像其中有一位名叫童青王还跟黑龙大哥有一些渊源,据说前几年也已经陨落了,此事还惹得万妖谷中那头老金蛟震怒了许久。但最后却因为找不到凶手而不了了之了。”

几个妖王分身想起往事,都是唏嘘不已。

这时黑龙忽然开口道:“当日一败之后,我心知除非本体降临,否则以我们这几个金丹分身的修为根本无法跟万剑涛硬拼。而万剑涛因为没有到雷劫境的缘故,本人又很少踏足西陆,我们只怕永远都无法报仇了。”

“但我毕竟心有不甘,于是便想了一条计谋,再度混入昆仑秘境,设计在灵墟宫之内安插了一个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