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1 / 2)

“北边。”白术念了下这个遥远的词,道,“只盼他平安吧!”

“放心吧,要一鸣惊人或许难,但是他要活下来绝对没问题。”林瑜用上了绝对这个词,辰龙和他说了,在见到苏木之后,他特地给了他一些白药,关键时刻能够保命,“为了这个,辰龙还自罚了三个月的饷银。”

“那是该的,都说了白药是一级机密。苏木倒是无妨,这要是被别人发现了呢?”白术毫不留情地说道,再怎么好,她的心目中自家大爷的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配方是机密,些许药品并无多大妨碍。”林瑜还不至于在自己的手下身上克扣这一点药品,就算现在苏木离开了,以后不出意外的话,他还是会回来的。

林瑜并不怀疑这一点,他身边成长起来的人,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潜移默化,其实已经难以认同朝廷的那一套了。

比起这个,他更在意北边的动乱。不过,暂时他的手还不能伸到那边去。而和北边有商业往来的张家也没有深入到那边去,就算是林瑜,也只能希望苏木能在行军的同时有心去记下周边的一些他判断有必要记下的东西。

比如说,当地一些牧民的生活。

苏木跟着林瑜的时间比不上京墨,但是也很久了。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比起这一些保命用的、还有如何更加干净利落地杀人之类,更宝贵的是林瑜教给他的不同的思维方式。

就像是他手下的兵士对着这里的牧民提供给他们的酥油茶一边吃一边不习惯的咧嘴的时候,他却能看出这些牧民豪爽热情之下不是很如意的生活。

他已经是一个总旗,手下领着五个小旗,一共五十人。这一次他并没有领上什么能吃功劳的活计,谁叫他升得快,招了人的眼。不过,在周边巡逻的时候还能碰上这些牧民也算不错。他想,自家大爷会对这些人的生活感兴趣的。这么想着,他的问话就越发的细致起来。

他的语言是到了当地之后现学起来的,幸好这个牧民大约是和南边来的商人做过生意的,所以会一些蹩脚生硬的汉语。两个人一边说一边比划着连蒙带猜地倒也说得高兴。

从这个热情的牧民口里他知道,他们还是一个日子过得很不错的部族了,就算冬日里难免要挨饿,但是却不需要像那些小部族一样,饿死人,好歹连大人带娃娃都能活下来。

送走了这个牧民,苏木沉默地一会子。突然嗤笑一声,心道自己真是傻了。草原上的牧民日子不好过,难道中原腹地的百姓日子就好过了不成?

连年的饥荒,不是这边死了人,就是那边闹了灾,有那个心情去同情外族,还不如想想怎么解决眼前的局面,以后才有资格去忧国忧民。

就像林瑜常常说过的,在其位谋其政,以及时时拷问自己的立场。当不必要的同情心蔓延的时候,想想自己是不是有这个本事去实现全天下的人全都衣食饱暖。

想完之后,就觉得自己清醒了。

可惜不是大爷或是京墨在,否则凭着他们的智慧,要学会这语言只怕是轻轻松松地事,到时候也能问出更多的内容出来。苏木可惜了一声,将得来的情报小心地用炭笔在纸卷上记下来,然后塞进腰带的缝隙里头。

拎起身侧的刀,苏木站起了身,招呼着兄弟们继续前行。他看了看身上总旗的服饰,立定决心,不混出个样子出来对不起大爷这些年的教导。

至于什么样子,苏木想了想,至少也是个正五品的千户吧?

他不知道,在林瑜的手下,如今最高的一个也就是张忠,是个实质上的千户。不过,随着北州的逐渐走上正轨,势力的逐渐稳固,千户必然满足不了军中人的向往。

整体品阶往上升是早晚的事情,只看那时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境况了。

扩军一直在悄悄地进行中,原本张忠的这个千户一直没有满额,名不符实。这些天过去,不说做工的如何,至少原本姑苏庄子上出来的好些个年轻人好些已经投了进去。

林瑜没有对此大张旗鼓地宣传,本就是在悄悄进行的事情。但是,也有一些心思活络一些的,打听到了兵士们极高的饷银,还有田地保障之后,摸索着出现在了征兵处的人面前。

征兵处的人原本也在工地上的招人处做过,那人年纪有些大了,腿脚也不灵便,家里也不缺银子,于是就继续捡了这个轻省的活计做。饷银不多,也聊胜于无。

那人一抬头,看见眼前这个汉子一下子就笑了:“又是你,怎么,想要进军营?”来人可不就是当初第一次来就拿上了拉人赏银的葛来青,那人还记得这个汉子,还多亏了顺路路过的黄仲。那时候那么忙,一个外来的汉子不好记,但黄百户却好记得很。

葛来青身上已经看不出当初身上的警惕之意,他挺直这腰板,意气风发的,道:“可不是,我想过了,那些个先生说得好,好男儿就该拼一份功业来!”他这段时间在工地上读了免费的班,还意犹未尽地报了夜读班,如今已经升任管事了。

但是,他一直念着当初那个年轻的百户,打听了之后,那个兄弟就托人送了一封信给他。说是,如果愿意跟他的话,就拿着这封信去征兵处。

葛来青问了好几个先生,又翻来覆去思忖了好几宿,最后脸一抹,干了!

第79章

“你看看,这里如何?”郑绍带着田师爷走出灰尘飘飞的工地, 身后是被他派来这边, 纪录这个每日一变的北州的文员,司马菁。

郑绍昨天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广东水师提督的信息都与子鼠说了, 不过, 好些话并不能只靠转述, 所以他也请了林瑜来东番一趟。在此之前, 他想着, 亲眼去看一看司马菁笔下的那个光怪陆离的北州。

工地之外是井然有序的小商铺, 来来往往的人步履匆匆,脸上是忙着自己分内事情的急切,但是微微发亮的眼睛却显示着他们对生活的满意。

这叫习惯了讲究一个缓而雅的读书人的排场的田师爷有些不大习惯,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欣赏这样整体蒸蒸日上的氛围。

他点点头笑道:“城区秩序井然,虽然还到处都是正在施工的地方, 却看得出来,整个北州建设好了之后能吸纳很多的人口。”这些人口被集中起来了, 就是一份巨大的财富。

司马菁见他们想要到对面去,忙上前悄声道:“前面有专门供人穿马路的人行道。”

两人被提醒了也不觉得恼羞, 一抬头,正好看见文员所指的方向有几个穿着灰色袄子的人,他们正用两条木制的栅栏拦住了两侧, 拦出一条道来。

一群留着各式各样小揪揪的小儿手牵着手从他们特地拦出的道路上走过, 还不忘嫩生生地抬头对着那些穿着灰衣服的人道谢。

见此情状,几人不由得都露出一个微笑来, 而两边的马车都耐心的等待最后一个孩子走过去,木栅栏撤了之后再扬起马鞭,整条街道这才重新开始流动。

“这就是小学?”郑绍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自己的心情,有些酸涩又有些莫名的激动。大约就是这十几年他一直顶着朝廷那边的心思没有白费,但是自己又的确没有林瑜做得好。

“那只是幼稚园。”司马菁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在王爷有需要的时候站了出来,领下了前往北州的职责。本以为这是个注定叫人厌恶的职位,毕竟在北州的人看起来,他就是一个光明正大放在他们这边的钉子。

的确,一开始他是招了一些人的白眼,更多的人选择了无视他的存在。但是在一日,林知府亲自领着他到处走到处说了各处的功用,又说他对这一座城市的期许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他冷目相待。

同样的,他心里渐渐地立下一个志愿,他想亲眼见着、亲笔写下这个自古从未有的城市建立起来。他不敢与写下史记的司马迁相比,但是,他愿意效仿这一位和他同姓的先人。

心里这般想着,文员接着解释道:“这里的小学只收年纪满了六岁的孩子,男女不限。不过,女校现在只有一所,小学生也少一点。”要不是小学是免费的,大约送过去的孩子更少了。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

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林瑜一定要建一座女校出来一样,不过,在见过了这位知府的高瞻远瞩之后,文员也只是默默纪录,并不多做评论。

就像是林瑜说得那样,女子的智慧从来不属于男人。盛唐之时,女子能当家做主的更是普遍,所以,在这个北州,女户是被允许的,更是被保护的。

“哦,还有女校?都教些什么?”郑绍饶有兴趣地问道,边上的田师爷面上露出不大苟同的神色来,但是却沉默不语。

司马菁摆摆手道:“女校男子是不能进的,差得严着呢。”不过,教些什么他都是有些耳闻,“具体内容和小学没什么区别,似乎就多了一门刺绣的课。”

“走,我们去小学看看。”郑绍听了兴起,问道,“这会子下学了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