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不就是在攻城中使用的吗,怎么就不能冒风险了?”之前的那个千户一拍桌子道,“以后要攻城的地方多得是,难道还要各个留在营里躲着不成?”
炮兵指挥见火烧到自己身上了,忙以目视张忠。他倒不是爱惜自己的生命,但是就像是之前那个参谋说的,在这种小小的县城前折损,实在是有些浪费。须知,后面还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府城需要拿下,那才是他们炮兵真正发挥威力的地方。
“行了,多大点事值得挣起来。”张忠听完了,摆摆手道,“现在攻城不时兴云梯了,伤亡太大。不仅仅是炮兵,咱们手下的每一个兵士都很金贵。”
顿了顿,又道:“轰掉大门是个不错的主意,想想怎么执行,出个具体的方案来,以后也用得上。”
“不若选个人,带上炸药包,把大门给炸了。”还是之前的那个参谋,看来他本来心中就有想法,指着临时做出来的简陋沙盘上城门的位置说,“这里有个小小的沟渠,大约是废弃的护城河,正好是天然的掩体。点燃引信之后直接滚进去,不会有性命之危。”
张忠点点头,道:“法子不错,但是上头城墙上有人弓箭齐备,让他怎么穿过去?”要是黄仲在的话,他也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他们干这个是专业的。
那参谋就嘿嘿一笑道:“夜袭啊,上头那么远,给他换上那一身墨绿色的制服,保管走到眼前了都认不出来。”他说的墨绿色制服就是后世的那种迷彩服,这一套衣服黄仲的部队是常备制服,但是步卒不常用,这个参谋是林瑜庄子上的出身,因为喜欢这个就自己收藏了一套。
“这个行。”张忠一点头,道,“好些人到了晚上就是睁眼的瞎子,不过,既然夜袭了,那就干脆玩一把大的。”
听懂了他意思的众人不由得心领神会地相视坏笑起来。
是夜,满以为外面的贼军一点都没有准备攻城器械,暂时没有攻城动向的参将放心地回了自己的府邸睡觉。谁料半夜一声巨大的炸响,将他从床榻上吓得一下子坐了起来。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半晌才找到了自己的身子,赶紧起身穿衣,一边高声喊道:“来人,快来人。”
半晌,跟着仆役一同滚进来的是衣衫不整的千户,他仓皇地看着参将大人,道:“反贼攻城了,不是,反贼已经打进来了!”
“什么?”那参加衣服穿了一半,闻言差点没扯下自己的袖子,“他们夜袭!”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并不是说古时候的所有兵士都是睁眼的瞎子,应该来说,在靠海吃海的地方,鱼类丰富,患有夜盲症的比例要比内陆小不少。真正限制了夜袭的可能的,军队指挥不便。若是小股人马夜袭的话,机动性比较高,也就更加便宜。这也是参将能够安心睡觉的原因,就算夜袭,人数不够的话根本不顶用。
但是,从来报信的千户脸上惊慌的神色来看,这根本不是什么小股人马夜袭。
因为限制了其他军队的这个原因对林瑜来说,并不成立。远在三国之时,曹操和孙策就成功的发起了夜袭。更何况于林瑜的这一支按着严苛的标准训练出来的队伍。
就算没有白天那么自如,但是十只小队依旧是井然有序。对比像是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撞的守军,队伍里头一刀一个人头也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了。
等参将匆匆地赶过去的时候,小规模的战斗其实已经接近了尾声。他一瞧那边不绝于耳的投降不杀的呼喝声,顿时发现了不对劲。正要转身就跑,胸口就是一凉。
他低头看了看胸口冒出来的一截雪亮的刀尖,哪里不知道自己是中了计了。只是这时候已经太晚了,他死不瞑目的头颅彻底变成了对方递上的投名状。
张忠看着呈到自己面前的头颅,一挥手,笑道:“孙千户辛苦了。”又喝着边上的兵士,道,“还不快将孙千户扶起来。”
“不敢,不敢。”那孙千户诚惶诚恐地自己站了起来,道,“些许小事,不敢言辛苦。”
张忠满意地一点头,道:“不辛苦就好,正好有一桩好事要劳烦孙千户。”他示意边上的兵士将那个头颅拿下去,打消外头顽抗的一部分兵士的心志。
孙千户心里一苦,什么好事能轮得上他这么一个降将,嘴上却道:“还请将军吩咐,孙某万死不辞。”
张忠大笑一声,意味深长道:“死是不用死的。”
下半夜,孙千户带着张忠临时拨给他的手下,向着城内走去,敲开了一扇扇黑油大门。
这些被打开的大门无疑都是这一次积极纳粮的大户们,他们有些已经听见了城门口的动静,正匆匆忙忙地卷了些金银细软准备逃跑,有些还在床上安心地呼呼大睡。无一例外的,被孙千户给来了个一窝端。
他知道这是张忠让他彻底得罪了城中的富户,从此完全地和汉军绑在一起,所以这事干起来倒是还挺心甘情愿的。一开始张忠没开口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什么样的苦差事呢?没想到,这是让他查抄那些积极与汉军作对的人。
对,就是汉军。现在,他也是其中的一员了,自然更愿意这么称呼自己,谁会喜欢叫自己反贼呢!
按着张忠的吩咐,他一丝不苟地查抄着所有主动的富户,但是却放过了那些‘被主动’的人家。按照张忠的说法,他们汉军是个有组织有纪律的队伍,从不冤枉任何一个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和他们作对的人。
就现在看来,整个军队进驻福清县的过程中的确纪律严明。除了主动伸出刀子的,他们没有对百姓动一分一毫。想到这个,再想想汉军手中掌握着的可怕武器,孙千户的心陡然热起来。
哪个男儿不梦想着建功立业、衣锦还乡?更甚者,若是汉军能更进一步,他岂不是有了一个能青史留名的机会!
一场血腥的战斗之后,第二日福清县的街道上只剩下了来来往往的兵士,原本夜间间或响起的枪声也完全没了踪迹。那些百姓躲在门板后看着这一群和他们印象中不大一样的兵士,小心翼翼的戒备着。
直到家中没了存粮,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上街之后,才发现这些打着汉旗的兵士真的不会对他们动手。街面上这才渐渐的重新热闹起来,酒楼里也有了些许人影。
方二郎往常去的那个酒楼最好的位置上一坐,以往这样的好位置可轮不上他一个闲汉,那都是有钱的老爷、官人才能坐的,他也就配做底下的角落里头。
他点上一叠花生米,叫了一壶浊酒,新奇而得意地左顾右盼。这是个好地方,正好能看见下面台子上说书的,还能居高临下地瞧见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自然,这时候也就那些个袢袄大兵,手里端着一杆枪,身板挺得笔直。嗨,真他娘的威风啊!他摇头晃脑地感叹了一声,拈起一颗花生米,往嘴里一丢。他眼尖的看见下面的说书台上一个说书先生慢吞吞地坐了上去,赶紧回过头,端端正正地坐好了竖起耳朵来。
就听那说书人一拍醒木,道:“正巧得了个新折子,今儿咱们就来说一说这盛世大唐!”
相似的情景在不同的地方由不同的人演绎着,有说大唐的有说大汉的,也有说大宋的。从历史的片段中截出几个光辉的片段出来,再换成老百姓们能够听懂的语言,就足以在这个缺少精神娱乐的时代,起到舆论宣传的作用了。
只要百姓稳住了,那些书生叫唤得再厉害也没有什么用。毕竟,像林瑜那样,做书生做到造反的份上,古今以来他还真是第一个。
张忠在福清县收集了所有的能带走的粮食,就整装离开了县城。留下了原本的孙千户带着原本的溃军驻扎在这里,这并不是他心大也不是他信任孙千户这个降将,而是在朝廷眼里已经是从了贼的他除非自立门户,否则就只能躲在汉军的麾下,才有一条路可以走。
而若是自立门户的话,无疑是自取死路,比跟着他们造反还看不到希望。这个时代又不是东汉末年混战的时候,可是连个转投的方向都没有。
所以,张忠放心地留下一县衙的金银财货,率领着大军拍拍屁|股就跑了,一点也不担心身后某些人会不会降而复叛。
孙千户目送着打着汉旗的大军远远的去了,果然带领着剩下的兵士兢兢业业地守着福清县,未敢有一丝一毫的不轨之心。
就当林瑜兵分两路,向着福州府府城的方向挺近的时候,兴化府失落、连带着福州府内也已经燃起了硝烟的消息终于姗姗来迟,传进了建宁府,福建都司所在的府城。
“这是出大事了!”新任的福建巡抚章巡抚这时候正是万分后悔顶下了这个位置,据说上一个巡抚简巡抚就是因为治下接连出了几桩大事,这才被降级调进了京城,这还是当今的心腹呢!
说起来,怎么什么坏事这里都有一份呢,实在是太邪门了!
见当地都司的都指挥使沈大人穿戴着铠甲大步流星地走过来,章巡抚胡乱蹦的心脏好歹安稳了一些。他忙迎上去道:“沈大人气势轩昂,必能吓得贼众闻风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