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1 / 2)

若是黎锦没有自成一家的天赋,庞老也不会这么煞费苦心的训练他。

问题是现在黎锦完全有机会做到这一点,庞老可不忍心埋没了他的才华,这也算因材施教了。

黎锦见庞老没提声明的事情,有次他专门给庞老做了蒋侍郎豆腐,询问了这件事。

庞老只是瞪着双眸,“我当时说你练完了就能对别人说你是我徒弟,我可没说要宣称我是你师父。”

黎锦突然失笑,显然是明白了庞老的用心,对他也愈发尊敬。

都是看字识人,其实真正的书法大家,分辨人心的能力才是最为强悍。

刚拜师那会儿,庞老就看出了黎锦字中的锋芒,并且提示他收敛自己,一定要把楷书写的有风骨、却又不能锐气逼人。

现如今,庞老也明白黎锦心中不愿居于他人之下的风骨,自己也乐得成全他。

黎锦起身,对庞老深深一揖:“多谢老师。”

黎锦从庞老这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在把手拢在袖子里,迎着寒风奔跑的陆长冬。

陆长冬一看到黎锦,第一句话就是:“修之,你怎么在这里?”

第二句话是:“你刚刚……从、从庞老的院子出来?”

黎锦每回去庞老那边,也没瞒着众人,只是他只有双数日去,且每次都吃完饭再去。

再加上庞老院子的方向与算学部方向一致,大家便也没多想。

毕竟,自从算学部改成教谕答疑后,过去的人还是少了些。

大部分人还是担心自己若是问了太蠢的问题,被教谕嫌弃,到时候影响学院对自己的评估。

其实他们哪知道,只要不作大死,教谕怎么会记住他们的名字?

可正是因为如此,黎锦每次去庞老那儿,才甚少有人察觉。

就算有人看到黎锦登门,也想着那毕竟是小三元黎锦,跟庞老说上几句话也是有可能的,完全没想过黎锦拜师的事情。

陆长冬诧异过后,见黎锦手里拎着书篮,里面只有简单的毛笔,一看就不是练字用的。

他说道:“真不愧是修之,庞老居然让你进门了!”

黎锦浅浅的回应一声,就步履匆匆的往内城走。

陆长冬有些失落,最近除了上学,都见不到黎锦人影,好不容易在路上碰到,也只能匆匆打个招呼。

他还没来得及问黎锦是否要参加今年秋闱呢。

邹秀杰在这小半年来,跟陆长冬也熟识起来,他见陆长冬从经论部门口进来,神情低落,走上前小声询问:“你怎么了?”

陆长冬把刚刚遇到黎锦的事情说了。

“我还是鲜少见他如此急切。”

邹秀杰现在能体会到黎锦的心情,他妻子去年七月底有了身孕,八月末诊断出来,如今已经二月,妻子信中写过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会踢人了。

他也归心似箭,但却身在书院,无可奈何。

身为男人,自然不能一味的儿女情长。

其实邹秀杰觉得自己已经算有点儿女情长的那一类人了,但黎锦比他更甚。

可黎锦在学业上也超出他一大截儿,这就让他愈发想向黎锦看齐。

邹秀杰拍拍陆长冬的肩膀,说:“好兄弟,你得体谅修之,他夫郎快生了,你没发现他最近在讲堂里都会走神么?”

以前的黎锦上课可都是全神贯注的。

陆长冬一脸呆滞的看着邹秀杰:“走神?!”

邹秀杰:“也没有很走神,就是偶尔看一下窗外,先生都没发现,你自然也发现不了。还是我了解修之。”

陆长冬:“……”最后一句话是几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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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回去后,秦慕文和小包子正在吃玉米烙。旁边还有两碗羊奶,上面撒了花生碎。

黎锦净了手进屋,两个崽齐齐转过头来,小包子正在努力把嘴里的玉米粒嚼碎咽下去。

而秦慕文则说:“阿锦,一起吃。”

黎锦走过去,小包几乖巧的给他喂了一块玉米烙,“爹爹,好吃。”

正巧陈西然派来送信的人也到了,小茶把信笺送进来,黎锦坐在窗边一边看一边吃。

按理说,玉米五六月(阴历)成熟,但这里到底是府城,周围的农户会在家里挖了地窖,把玉米收了后屯在地窖里,等到寒冬腊月就能卖个高价。

如今黎锦家里有钱,这几年的润笔费陆陆续续也有上千两,玉米再贵也是几文钱,他家自然得变着花样吃。

陈西然最近正在镇子上买地盖房,他给黎锦的书信中写到,“《农桑算经》和《蒙学算经》发行后,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打算来镇子上打零工,混口饭吃。我盖了房子后就租给他们。”

黎锦倒不是因为陈西然赚钱了而激动,他兴奋是因为自己编撰的两本基础启蒙的算经居然这么快派上用场!

不过想想也是,薄薄的几本算经,从开始发行到现在已经过了两年多,学习时间确实充足。

陈西然一向消息十分灵敏,他能开始做这些,并且主动写信给黎锦,一方面是给黎锦讲述自己最近在做什么,另一方面就是给黎锦提醒,他编撰的两本书作用这么大,那么知府大人应该会因此而褒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