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时间过得很平静,一转眼的功夫,半年过去了。
这期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太大的事情,同样,也没啥好消息传来。
赵云天都快要无聊死了,哪哪都不能去,什么人都不能接触,外界的那些朋友都以为他死了呢,要不是在网络世界还能保持联系,兴许,真像是没了他这号人。
云紫兰找了他好多次,都被他以各种理由回绝了,说是在外地有大事要干,而且非常机密,极其危险,所以,不能时常联系。
至于其他的一些人,也都或多或少的联系过他,通常都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如果是一年半载,倒还能说得过去,要是过上一辈子,绝对会露出马脚。
丛青凝那儿,没有一点儿消息传来。
化形草存不存在都是一个未知数,能够找到最好,即便找不到,那也没得办法。
某一天,赵云天独自在家,正闲得蛋疼之际,突然,冰蚕对他说:“干弟弟,你赶紧带着我离开,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
“为什么?”赵云天为之诧异的问道。
“我的渡劫时间即将到来,届时将有天雷降至,如果你不想让你这富丽堂皇的别墅变成一片废墟,那你把我留在这,也没什么问题。”冰蚕道。
“这么快吗?”
“哪里快了,离你寄居我的身躯,已经过去大半年了,原本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渡劫了,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我特意养精蓄锐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等今天。”冰蚕道。
赵云天哪里敢耽搁,背起行囊就出门了。
按理来说,一只虫子是没有行囊的,可林娴雅给他准备了一个小盒子,那简直就是一个迷你版的公寓,什么东西都应有尽有,譬如说,电视,电脑,空调,卫生间,还有存放食物的冰柜,以及太阳能发电的工具箱。
他随身都将其带着,就像是蜗牛时刻背着自己的壳。
为了不使林娴雅由于回家见不到自己,从而引起不必要的担心,他特意用手机留了个言,说临时有事,得出门几天。
在城市里,赵云天自然是不可能用脚赶路的,毕竟,一只拇指大小的小虫子,那得爬到何年何月,才能出得了城?
倘若是变大,那就更加不现实了,万一吓到了那些不明情情况的路人,那还不得引起轩然大波吗?
最后,赵云天想到了一个最为妥善的方法,那就是使用驭兽术,点化了一只甲壳虫,然后,爬到它背上,驱使着它朝着郊外的大山飞去。
赵云天从来都没想过,自己开过飞车,开过轮船,开过坦克,甚至开过飞机,有朝一日,竟然开上了甲壳虫,这可不是什么大众牌甲壳虫,而是真真正正的甲壳虫。
还别说,这感觉还挺嗨皮的,吹着凉爽的秋风,哼着欢快的小调,十几分钟之后,便畅通无阻的降落在了一处了无人烟的山坡上。
“干姐姐,我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