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干妈(2 / 2)

但凡我去一次那栋小红房子,刘美龄就将老狐狸私藏的好烟好酒给我,让我拿走一些,每一次气的老狐狸都是牙根都痒痒。但是面对刘美龄却又没话可说,甚至刘美龄还曾当着我的面对老狐狸说:“我要认小郝当干儿子,你行也要行,不行也要行。”

当时,老狐狸直接傻眼了。

最后转身进了书房,刘美龄则偷偷一笑,对我说:“小郝,你以后就叫我干妈好了。”

也几乎就是在这几天之后,我是老狐狸私生子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社会上层。这并不是开玩笑,说实话刘美龄对我的好,真的让我感觉到有点像我是她的孩子。不过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因为这样以来,不管老狐狸在怎么不待见我,我都算是在这栋小红房子里面有了一定地位。

不过我知道刘美龄对我的喜欢只是发自她对于孩子的思念罢了,真正决定我命运前途的,还是老狐狸。

老狐狸和刘美龄有一个女儿,今年二十七八岁,嫁给了一个华裔美国人,然后移居美国,几年都不回来一次。不过老狐狸和刘美龄还曾有一个儿子,跟我年龄差不多大,只不过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子在十五岁的时候得了绝症死了,刚好我现在出现,就填补上了刘美龄对已故儿子的思念。

老狐狸尽管怕刘美龄,但是那是在家庭上面。在原则上面,刘美龄向来都不插手老狐狸的事情。再说了,想给她当儿子的人多了去了,跑了一个我,还有千万个郝仁站出来给刘美龄当儿子,所以我很快就明白过来,刘美龄对我的喜欢只是一种额外的恩赐罢了。

不能让我持宠而娇,不然早晚有一天我会触动老狐狸的逆鳞。

孙晓青除了每天给我做饭打扫家里的卫生,喂养犇犇,教犇犇说话走路,以及说一些犇犇听不太懂的谚语故事之外,她每天都要给我整理一份可以看的资料,这些东西可能是某些书中的一些片段,也可能是某些报纸上的一篇资料,更可能是从网络上面找到的文章,亦或是她自己写的一篇日记。反正她每天给我一份,我早上离开家的时候带走,晚上回来的时候看完。

渐渐,我们那个巨大的书架上面开始出现了一些书籍。这些书籍有经商类,也有社会类,更有小清新的作品,甚至有一次我还在上面看到了一本郭敬明的幻城和小时代,只不过第二天那两本幻城和小时代就被丢到了房间角落的一个大箱子里面。那里面也是书,只不过上不了书架。

ps:

这是今天第三更。

馒头说到做到,说周一爆发,馒头就从不推迟。

哪怕馒头没存稿,哪怕馒头要顶着山大的压力写也要让大家看的爽,看的痛快。

大家的鲜花,贵宾,盖章,凹凸,评论,签到,顶踩在哪里?

为了郝仁,为了逆袭,求共同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