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保证。但是你不说,我保证生气。”
杜暄笑着说:“李天佑的老子面子有点儿大,他跟体育馆的人比较熟,托了个人带我走员工后门进来的,老胡没瞅见我。我本来想约你来游泳馆这边见一面的,但是你爬都爬不起来,所以我就让那个人帮我把东西带给你。我要是自己过去,肯定得碰见同学,解释起来有点儿麻烦。”
林廷安沉默了一会儿没说话。
杜暄试探着问:“你是不是生气了?我……我就是想你了,前天我来过一次,门口的人根本不让我进来。所以……我实在忍不住。”
林廷安:“你前天来过?”
“嗯,放学之后过来的。”
“从你那儿到市体育馆坐车一个半小时,你打一个来回就得三个小时,你是不是嫌你时间太富余了!你现在高……”林廷安看一眼宋扬,把个“三”字咽回去了,咳嗽一声,“写会儿作业、睡会儿觉多好!”
“我不累。我就是想,李天佑打篮球经常能约到市体育馆的场子,肯定有门路,后来聊了聊才发现他老子认得人。我……想见见你,所以就托了他。”杜暄解释道。
“他跟你一起来的?”林廷安声音有点儿冷。
“没。他说怕被你打死。”
林廷安哼一声,这篇就算翻过去了。
杜暄轻声说,“小安,我很想你,我等你回来。”
林廷安挂断电话后想,这辈子,这个人,真是打死都不能放手。
第九十七章
在杜暄看来, “一辈子”这三个字需要用无数的时间和精力去造就,对此,他做了充分的准备。他把林廷安送他的那架飞机放在写字台上, 机头微微翘起冲着窗户。从他的位置看过去, 机背和机翼笔直舒展,似乎要破空而起。每天坐在写字台前看到这架飞机, 杜暄都会对未来充满想象。在他的计划里,他们会一起读大学, 读研究生, 毕竟他们选择的这个专业不太可能止步于本科;他们会在同一个城市落脚, 自己很愿意跟着他回到那个山清水秀四季如春的慵懒的小城市,然后过着普通的家庭生活。买一个普通的两居室,楼下要有商超和很多饭馆, 毕竟两个人都是厨房白痴;每天一大早忙忙叨叨地抢卫生间、互相穿错内衣裤或者袜子,出门前接个吻,然后提醒对方不要忘记带钥匙;如果上班地点离得近,就约一个地方吃顿简单但是温暖的午餐;下午互相打电话报备是不是要加班, 如果能按时回家谁去买菜谁来做饭谁来洗碗、洗臭袜子和被扒下来的内裤。如果有一方加班,而另一方恰好有时间,那就开着车去接对方, 车上要有一盒小点心或者一把烤串;如果需要,两个人一起去逛超市,往同一个购物车里放牛奶、蔬菜和水果;当医生的自己一定会一边批评他乱吃垃圾食品不利健康,一边往购物车里放薯片、可乐。如果心情好又有时间, 可以去外面吃点儿好的顺便看一场不费脑子的电影。看完电影,夜色浓重,两个人应该牵着手慢慢地走回家。
回家之后……
杜暄慢慢吐出一口气,掌心里微微沁出一点儿薄汗。那种快感让人食髓知味,他眷恋林廷安温热的气息,紧绷的皮肤,还有砰砰的心跳声;他喜欢林廷安毫无保留地催促他快点儿或是喘息着求他慢点儿。他用了一点儿伎俩,用跆拳道里的制服手段把人禁锢在自己怀里,然后着迷地看着林廷安的眉睫沾上水渍,迷迷蒙蒙的眼神悄悄落在自己的脸上。那个时候的林廷安会紧紧依附在自己身上,每一声喘息都在表达着他的需要。
杜暄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长久以来,他总觉得自己是不被需要的。或者说他在情感上是不被需要的。他存在的意义就是“展示”,向所有人展示一个标准的“优秀孩子”。琴棋书画、英语数学、就连体育,也不学那些普通孩子学的游泳、羽毛球,最开始学的也是巨贵的击剑,只是因为他伤过脚踝才改成了跆拳道;而当他真的喜欢上这些运动时,又必须让位于“成绩”和“师大附”。情感方面的种种需求被父母当做了“小孩子不懂事”,或者是单纯的“矫情”。
那种普通家庭碎碎叨叨的关怀,父母一边责骂自己不长进一边玩命炖红烧肉的幸福感,那种拿着不及格的卷子回家,先是铺天盖地一通数落,然后又细水长流地鼓励和宽慰的振奋感,那种打了两个喷嚏就被妈妈逼着穿秋裤的温暖,他从来都只能听孙睿絮叨絮叨,自己从未体会过。
直到他遇到林廷安。
会絮絮叨叨说“大满贯”“全满贯”
会抱怨自己天天上辅导班不能陪他“腻乎腻乎”
会把发烧的自己塞进被子里
会在晚上被敲开房门灌一肚子排骨汤和大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