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到了这个时候,陈豪都会被吓醒。
到后来,陈豪把阎王这个名字当成自己的称号,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自己究竟做了什么样的事情。
直到后来陈豪把整个组织都给灭掉之后,在陈豪看来,他已经赎完了罪,是时候卸下这个重若泰山的包袱的时候了。
这才有了陈豪重新回到华夏的事情发生,那是陈豪想要展开一段新的生活,把之前的事情全部都埋葬在记忆中。
然而当芬里尔提到阎王这两个字的时候,陈豪的内心是惶恐的,是惊惧的。
毫不客气的说,这是陈豪唯一的一个痛脚,而现在,芬里尔似乎掌握了一些消息,当着其他人的面,这么不客气的告诉陈豪,为的就是告诉陈豪。
“我是知道你的底细的人,你给我的放的客气一点!”
对于芬里尔来说,这句话大概也就起到提醒陈豪的作用,防止陈豪不再暗地里下手做些什么事情,但是对陈豪来说,这绝对是唤起了一段最不想记起的记忆。
从小到大,陈豪问心无愧,除了这件事情。
“陈豪?”
就在陈豪整个脑子都是乱糟糟的时候,一句呼唤就像是一道清流一样进入到陈豪的脑子中,让心烦意乱的陈豪瞬间清醒了许多。
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陈豪看到了一个好久都没有注意到的人。
“孙菲菲?”
“你怎么在这里啊?看你刚才的样子,我还以为不是你呢。”
孙菲菲的身边还有着其他的几个人,看到陈豪后,也都纷纷笑着打招呼,孙菲菲皱着眉头打量着陈豪,“你这是干什么去了?怎么身上乱糟糟的?”
说是乱遭遭,已经是非常客气的说法了,现在的陈豪,比起街边的乞丐,也强不上多少,不仅身上的衣服全部都是皱着的,而且头发也是像是个鸟窝似得,更重要的是,陈豪的白色衬衫,上面还沾着一些红色的点点。
当然了,这些红色的点点看起来就像是染料一样,所以孙菲菲也就没怎么注意。
如果孙菲菲知道哪些红色的点点全部都是鲜血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惊叫出声。
“这个家伙是谁啊?”
看到孙菲菲竟然主动和一个邋遢鬼打招呼,孙菲菲身边跟着的那些人里立即跳出来一个穿戴整齐的青年。
和对方比起来,陈豪完全完爆几条街,而且看对方手腕上带着的腕表和腰带,几乎全部都是名牌的,由此可见,对方的身价绝对不是普通白领能够比较的。
“我的一个好朋友!”
孙菲菲可不像是某些人一样,看到朋友打扮品味比不上别人就敬而远之,相反的,只要被孙菲菲当做朋友的,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是朋友。
所以当陈豪即使邋遢的不行的时候,孙菲菲还是非常热情的想要把陈豪介绍给这些人。
有一句话说的好,先入为主,当陈豪邋遢鬼的形象出现在众人的面前的时候,这些人也就认为陈豪其实并不是他们这些圈子里的人呢。
“你们好!”
收拾好心情,陈豪撑起一丝笑容和那些人打招呼,不过对方似乎并没有兴趣和陈豪打交道,所以对于陈豪的打招呼,只不过是淡淡的应了一句。
“你这是怎么回事啊?身上弄得乱七八糟的,不然我带你去收拾一下吧?我们晚上要去吃饭,既然碰上了,那就一起去??”
得到了孙菲菲的提醒,陈豪这才算是想起,看了自己一眼,顿时尴尬起来,“不然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