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生性.喜好游山玩水,如今有人能陪她爬山,她心情好,苍白的小脸被阳光照得染了层薄薄的淡粉。
“走啦走啦,去看我给你准备的礼物,早在凛都我就备好了一直没机会给你。这下好了,校庆舞会秀秀肯定能大放异彩,所有人都会看到你的好了。”
她腿长,说话的功夫至秀落在她身后。
手上空荡荡的,握了握空气,大小姐一笑置之:“春承,等等我。”
一不小心把人甩后面,春承回眸,无奈看她:“大小姐,快跟上来呀。”
入夜,繁星点缀苍穹,这个时辰,体弱多病的春少爷已经在西院睡下。
东院,推开窗子,晚风吹动发丝,至秀站在窗前,时而莞尔,时而拧眉。
少女心事,美妙动人,敢与春风比肩。
身为大小姐的贴身丫鬟,书墨也算见识了至家最繁荣鼎盛的阶段,至家家风严谨,老爷推崇旧制,底下的人不敢随心打扮,像那样价值不菲的西洋货,见得更少。
是以一眼看到躺在精致盒子的礼服,书墨赞叹不绝,待知道是春少爷送的,打心眼里替小姐高兴。只是再高兴,总要睡觉的。
书墨提醒道:“明天爬山要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小姐怎么还不睡?”
“这就睡。”至秀关好窗子,亲力亲为将春承送来的衣服鞋子收好,想到明日要去爬山,她勾了勾唇,爬山是什么感觉呢?想想真是蛮期待。
上辈子被困在四面墙,嫁人前也就出过一次远门,还碰巧遇到了危险,被春承救下。今生重来,有了截然不同的人生。能出门,能跳舞,能入学,还能享受自由恋爱。
与其说是她陪着春承爬山,不如说是春承陪她。两辈子的人了都不知道爬山什么滋味,至秀揉了揉脸,盼望着明天早点到来。
这天地于她而言是崭新的,处处充满新鲜和惊喜。临睡前躺在床上,至秀眉眼弯弯,她不仅能和春承爬山,还能和春承一起跳舞,真好。
大小姐怀着满腔喜悦进入甜甜的梦乡。
翌日醒来,用过早饭欢欢喜喜出门,等当真站在半山腰时,她终于懂了爬山的滋味。
若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