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2 / 2)

都市大财子 泣森 2432 字 21天前

怜儿轻轻的笑了笑,眨着大眼睛,没有说话。在机场的时候,李小猛被一批人突然带走,怜儿不放心,让林玲先走之后自己就偷偷的跟过来了。和之前一次一样,自我隐藏能力极强的怜儿没有让李小猛发现自己跟着他。怜儿一直都是在暗中观察,看有什么需要自己的时候她就出手。

刚刚李小猛在楼上击毙赤影一号阉人袁辉的时候其实怜儿都看到了,他不知道袁辉是什么人,也不关系,反正小猛哥杀的人肯定是该杀的人。在李小猛处在下风的时候,她差点就进去帮忙了,但是结果李小猛竟然在关键时刻反败为胜,一下子把袁辉给宰杀了,怜儿才没有进去。

现在她下面其实是准备离开的,但是发现李小猛在楼上突然很激动的跑了下来,就打算留下帮李小猛了。她已经猜到,李小猛要干嘛。

“你要救那个大妈对么?”怜儿轻声问道。

李小猛挑了挑眉头,点了点头:“是的。另外,我还想救下那个劫持犯!”

怜儿想了想,可能是感觉李小猛说的话有点矛盾,但是她也没有多问,李小猛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我帮你。”怜儿说道。

李小猛摆了摆手;“现在门关着,警察看不到里面,所有人都看不到里面,我自己可以来。”

“那样太危险了。”怜儿摇头,不同意,“我有更加安全的办法。”

说着,她右臂一抖,手中出现一个硬币大小的灰色东西,看上去像一个小药丸。向人群前面挤了挤,在警戒区的边上看准了那个商铺的门,杨春劫持一个买菜的大妈进去了,把门窗都关了,但是因为太着急,并没有关死,门有一个巴掌大的缝隙,只是警察们因为担心人质的安全不敢靠近。

杨春透过门缝,大声的喊:“送一辆车过来,我要离开,给你们五分钟,不然我就杀人。”

警方的谈判专家还没有赶到,现场的人一片混乱,记者和市民在等着看好戏,而就在这个时候,怜儿的手一抬一送,手中的灰色药丸唰的一下就飞了出去。通过那个门缝直接钻了进去,在场的人根本没有人注意到是怎么回事。

那个药丸撞击在商铺里面的墙上,然后摔在了地上,立刻碎成了粉末,粉末又非常迅速的挥发成一个没有颜色的雾气,在空中弥漫开来。

本来还用枪顶着大妈大声对外面喊叫的杨春忽然就感觉眼睛有点睁不开,神智涣散了,那个大妈也是一样,不过短短几秒钟,两人几乎同时瘫软在了地上。没有死也没有晕过去,就是浑身不听使唤,有意识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在地上蠕动着。

怜儿拍了拍手,走到李小猛身边,婉儿一笑,说:“可以了。”

“你用的什么?他们不会死吧,那个大妈不会也中毒吧?”李小猛紧张的问道。

怜儿摇了摇头:“放心吧,不会,我用的是化神散,他们只是使出行动能力罢了,过个十分钟就会恢复和平常一样,连解药都不需要。”

李小猛不得不佩服,有怜儿这一手绝技,很多事情真的简单多了。这些流传很久的药剂,有时候真的比自己的瞬移更加具有杀伤力个,更加管用。

“谢谢你了,你先到那边的那家店里面等我。

怜儿点了点头,就往路边走去了。李小猛则是扫视了一下四周,确定可以行动便一个瞬移直接进去了。

因为外面的警察看不到里面的情况,所以他们并不知道杨春和那个大妈都瘫软在地上没有反抗能力了,而这也给了李小猛最好的机会。他扶起那个大妈,从门口缓缓的走了出来,同时举着一只手大喊:“快送医院,大妈受伤了,那个人被我制服了。”

现场的人开始是一愣,然后警察们就全部冲了进去,把杨春给抓住了,那个大妈也被接走。

在场的记者和市民都鼓起掌来,大喊英雄云云。

李小猛笑了笑,从人群中躲掉了。他进去之后,杨春还没有恢复意识,自己问不出什么来,而且也不能说背着他逃掉,那样的话警察最后只找到一个大妈没有找到劫匪,事情会闹得没完没了,自己先把弄出来只要不让他被狙击手给击毙了,后面再想办法问他,要从警方那边见被抓之后的杨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愿能从他嘴里知道的有用的东西!

.........

李小猛在香港的生活总算是正式的开始,石榴被送去医院后进行治疗,李小猛则是和怜儿去了帝雄在香港安排的住处。

林玲已经到了这个僻静的别墅里面住下,可能是因为大学生活即将开始,林玲的心情非常好。但是李小猛忽然被他带走,她还是多少有点担心。

当看着李小猛和怜儿安全的回来之后,心里这块石头便放下了。

别墅的环境非常好,是帝雄帮主林志强特别准备给自己的宝贝千金的。李小猛暂时和她住在一起,帝雄明天就会招他过去见面,李小猛在香港的一切正式拉开帷幕。

龙子豪,香港皱家,大明星章怡姿,失踪很久的孟大海,青帮和帝雄之争,还有那个让李小猛到现在还心寒的金发高手。

这些人都会一一的浮现,李小猛在香港的生活将会是无比的刺激和精彩,这里和岭南已经是两个世界。

吃过晚饭之后,林玲和怜儿在闲聊的时候,李小猛悄悄的离开了别墅,隐没在夜色之中。

整个香港被夜色笼罩,岭南来的枭雄猛人李小猛开着一辆车急速飞驰。

(全书终)

---------

本书由全书斋文学网<a href="http://" target="_nk"></a>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