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1 / 2)

所以那会自己当着陆夜白的面居然毫不掩饰地就叨叨,程安沐自己都觉得有点奇怪。

“对了,不过你不疼吗?胸口上那个还好,磕到下巴都不疼?”

现在重新说起这个事情,程安沐才想起自家鬼哭狼嚎那会,陆夜白好像一点反应都没有,程安沐下意识地伸手,摸了陆夜白的下巴一下——

“我说你这下巴不会真是假的吧?”

程安沐这下意识挑逗的动作,让陆夜白的眸子深了几分,这妞肯定不知道,刚才这一摸,配上她那双大眼睛,有多撩人。

陆夜白藏得好,程安沐也没觉得自己摸这下巴一下有哪里不对,摸完还喝了口普洱茶,那叫一个淡定。

“正好跟你相反,我不怕疼。”

或者说是已经疼到不怕了。

被程安沐的脑袋撞这么一下对陆夜白来说跟被蚊子咬一下没什么区别,再疼能比子弹打穿大腿疼?能比被别人指着脊梁骨说是贱种疼?

但这些都比不过看着程安沐眼眶红着,眼泪掉下来的时候的那种心疼。

几乎是下意识的,陆夜白伸手揉了揉程安沐的头顶,语气宠溺,“还疼不疼了?”

程安沐缩了缩脖子,躲开了陆夜白的手,“早就不疼了,我就是那一下叫得惨,过后就没事了。”

程安沐说完又喝了几口茶,试图掩饰自己的难为情,毕竟这种被撞一下就哭天抹泪的事情,估计三岁小朋友都做不出来。

可是程安沐有什么办法,她就是怕啊,她也很委屈的好不好。

“对了,今天吃饭的时候遇到的那人是谁啊,太没素质了吧?你就应该上去揍他一顿,把他牙齿全打掉!鼻子打歪!眼睛打肿!整个人打成猪头!”

本来只是突然想起,顺嘴问一句的,可是一提起盛跃彬,程安沐就火冒,忍不住反省自己下午的时候发挥不好,骂得不够难听。

提起盛跃彬,陆夜白的脸色也不好,喝了好几口茶都没有说话。

就当程安沐以为陆夜白不想提起这件事的时候,陆夜白却突然开口了——

“其实如果按照血缘来看的话,我应该叫他一声二哥。”

“啊?!”

程安沐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没摔了陆夜白十八万一套的紫砂杯,这不能怪她大惊小怪,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想不到这两人会是兄弟吧——

一个人用最难听的话诅咒,一个直接上手想掐死对方,这样的关系说是仇人还差不多。

“很可笑吧?”

陆夜白自嘲地笑了两声,喝的茶也从刚才的普洱变成了铁观音。

惊吓过后,程安沐反应过来,如果盛跃彬是陆夜白的二哥,那陆夜白岂不是京市第一豪门盛家的人了吗?

程安沐捂住了嘴,可惜没藏住她的吃惊。

原本程安沐以为陆夜白最多是盛家找来的职业的经理人,毕竟一个姓盛,一个姓陆,就算真有点什么关系应该也是远房的那种,谁能把这两人往亲兄弟的关系上联系?

她的脑洞还不至于无敌到这种地步。

“可,可既然他是你二哥,为什么会对你说这么难听的话?”

陆夜白眼睛里的痛苦一闪而过,转头看着程安沐,“安安,你真的想知道吗?”

明明陆夜白的脸比平时还柔和几分,可程安沐看着他的眼睛,却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以前看陆夜白眼睛的时候心里也会抽着疼几下。

可今天,程安沐觉得自己的心脏好像突然被一只大手捏了一下,疼得她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

对视了几秒,程安沐下意识地点了点头,见陆夜白眼睛暗了几分,程安沐又立马改口,“没事的,你要不想说就不要说了,过去不愉快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吧,活在当下,开开心心的就好。”

这也是程安沐的生活信条,活在当下。

不知道为什么,程安沐看着陆夜白眼中一闪而过的黯淡,心里居然涌起了负罪感。

居然对一块大冰块有负罪感,要不是这一秒钟这种感觉真真切切,说出来程安沐还真不太相信。

“没事,这些事情本来也打算告诉你的。”

陆夜白握着茶杯,身子往前倾了些,头好像也不自觉地低下去了几分,眼睛看着泳池,那样子就好像脊梁上压了千斤重的东西一样。

“我是盛柏生的儿子,不过却是私生子。”

程安沐可能无法理解豪门里的私生子是一种什么地位,面临着一种什么处境,但她知道,哪怕是只是普通婚姻里的私生子,这一辈子也都会阴影。

名不正言不顺,不被接受,不被祝福,这样的压力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更可况陆夜白可是京市第一豪门的私生子。

“我妈,是个夜总会的小姐,在盛柏生的酒里偷偷下了药,然后有了我。”

陆夜白的喉结滚动了一下,这好像还是第一次他在别人面前提起那个女人,虽然他给了自己生命,但陆夜白从心里没有觉得她是一个母亲,所以她死的时候也没有太难过。

“她以为和盛柏生睡了,不说成为豪门太太,也能衣食无忧,不用再待在夜总会里,可惜她算错了盛柏生的狠心,盛柏生这样的人看中的是权势,是名誉,哪怕是要养小三,也绝对不会养一个夜总会的女人当小三。”

程安沐动了动嘴唇,想安慰两句,却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只能继续听陆夜白说。

“可是这个女人不死心啊,瞒下怀孕的事情,孤注一掷地生下了盛柏生的孩子,以为能母凭子贵。可惜她有又算错了,虎毒不食子,可盛柏生是比老虎还要无情冷酷的东西。”

陆夜白的口吻一直淡淡的,好像说的是别人的故事一样,有些东西就算陆夜白不说,程安沐也能猜到,一心想着利用这个孩子“脱贫致富”的女人,哪怕身为母亲也绝对不会给那个年幼的孩子太多的爱。

“六岁之前,她还是一直在夜总会,她接客,我就在隔壁房间等着她,有时候是几个小时,有时候是一整晚。六岁以后我就一个人待在家里,那几年她有一个固定的相好,经常整夜不回家,哪怕回来也带着那个男人,我家旁边有一个二手书店,她带男人回家的时候就会把我赶去书店,老板人挺好的,冬天的时候会给我一件旧衣服。”

“然,然后呢?”

陆夜白长舒了一口气,“然后啊,然后我就十岁了,她觉得是时候让我认祖归宗,让她享受荣华富华了,就带我去找了盛柏生当时的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