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叫花木兰的勇士一下子就引起了拓跋焘的好奇,加之他认为一日之内既得了儿子又得了这般的勇士是极大的喜兆,便点了八九个白鹭混入军营,一边让夏鸿好生照顾这些白鹭,一边观察花木兰,看看能如何激发他的斗志。
他爱财,就给他钱;他爱女人,就用女人诱惑;若是个忠肝义胆之人,同袍的战死也许会激发他对敌人的仇恨;若是好名的,不妨就将他打造成军中一颗冉冉升起的将星。
作为皇帝,他不但能征善战,更通晓人性。
素和君就是混入右军的白鹭,也是拓跋焘身边宿将的儿子,为了能混到花木兰身边,他可谓是煞费苦心。
因为突贵临时杀了个回马枪救了王副将的那一战,在乱军中只凭一人之力杀出一条血路的花木兰一下子就成为了军中新的话题。突贵也无比庆幸自己当时听了王副将的劝,没把这小子的脑袋拿来杀鸡儆猴,不然,再想找一只这么强悍的“鸡”,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想。
能够徒手捏碎别人头颅的勇士,他这辈子还没有见过。
但这小子就像是那一天的爆发纯属意外一般,从那天救得王副将突围回营,报讯解了柔然强攻之围后,花木兰就再也没有表现出那样的武勇了。
突贵后来没有洁身自好,因为一些口角而不名誉的死去后,花木兰也在军中跟过几个其他副将校尉之流,这些人都是冲着花木兰撤退那一站的表现和百步穿杨的本事而收归他到帐下,但这些人对花木兰都是又爱又恨,很多人都生出“用着不趁手”的感觉。
他太不像个鲜卑勇士了。抛去他令人咋舌的神力和百步穿杨的本事,这个‘男人’实在是有把袍泽逼疯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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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不杀他们?你居然让他们跑了!”花木兰新的火长拽着她戎服的衣领,想把他按倒到地上胖揍一顿,在连续推了许多下也没有奏效以后,他停止了这种自取其辱的行为,转而改为用唾沫喷他一脸的方式大声对他质问。
“你那箭无虚发的本事呢!”
“下不了手。”
花木兰淡淡地解释了一声,推开了火伴的手臂。
“你是我大魏的右军将士,居然和我说下不了手?不想你杀人召你进军营做什么?做饭洗衣吗?你怎么不干脆回家带孩子去算了!”
你以为她不想回家带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