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锦兰攀在他肩头的手受了鼓励一般落在了他的衬衣领口前,“你不脱衣服吗?”
金闵又是无奈,又是想笑,就是因为太过在乎了,所以不敢有一分一毫地冒进,从前不敢,现在也不敢。
他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
他的身上有让她安心的味道,她最喜欢的便是他身上那股让她安心的安全感。
经过刚才的一番折腾,他身上的酒味已经散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有酒味,但是很淡,很好闻。
金闵抽烟,所以他的身上有股淡淡的烟草味。
想要找点话题缓解自己的紧张,她嗅了嗅,“抽烟有害健康,以后戒烟吧。”
“习惯了,习惯是很难改掉的。”金闵顿了顿,道:“不喜欢?”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染上烟瘾的,等他自己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习惯的确很难改掉。
现在回想,模模糊糊地还能够想起来,大概是她跪在他的面前,让他放过谢归云的时候他才开始抽烟。
那天,她跟谢归云差点逃跑,他打断了谢归云的腿,而她回去之后,只跟他说了一句话:“金闵,我讨厌你。”
那一夜,他整宿没有合眼,在阳台上抽烟,一根接着一根。
大概就是那时候,他才彻底染上了烟瘾。
“嗯,不太喜欢。”方锦兰其实不讨厌他身上的烟味,只是到底抽烟对身体不好,“戒烟吧。”
第一卷 正文 第1402 控制(二)
金闵看着她,“嗯,我试试。”
方锦兰解开了他衬衣的两颗衣扣,露出精致的锁骨,再接下来,她又不敢动了。
金闵抓着她的手,继续解开自己下面的衣扣,衬衣解开,露出男人结实的胸膛。
s市的第二把交椅并不是那么好做的,他的身上有大大小小的伤口,虽然不深,但是可以看得出来,这个男人并不像表面看到的那样无所事事,流连花丛。
每个人都有自己隐藏自己的方式,有的人喜不形于色,有的冰冷得难以靠近,而金闵则是用懒庸分散敌人的注意力。
方锦兰抬手去碰他肩膀处的伤口,有些微微的惊讶。
温热的手触碰到男人的皮肉,他的身子微顿,垂眸,看着她,“丑了一点。”
方锦兰认真地观摩着他的伤口,“不丑,疤痕是男人勇敢的象征。”
他的衬衣纽扣已经全部解开,她的手落在他的皮带处,准备解开他的皮带上的滑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