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没有替任何人打工。”马灵珑说,“银行属于精灵,它们每年给政府交税而已。”
“为什么政府不用纸币?”巴顿提出一个曾经斯塔克也提出来的问题,这可能是所有麻瓜家长都会困惑的事情,他们对于巫师依然沿袭欧洲中世纪的生活方式感到十分不解。
马灵珑早已准备好了说辞:“因为巫师随随便便就能变出一张纸,而要鉴别一张纸币的真伪,制作前又得用很高深的魔法做防伪标签,所以麻烦程度都是一样的,并且风险更大。你买东西的时候应该发现了,这里的货币相对值钱一些,12美元相当于1块金加隆,魔法世界也没什么昂贵到必须开支票的商品,揣几枚金加隆就能吃喝一整天。”
“总有大额交易的时候吧?”巴顿问道。
“你在想什么呢,我们是巫师,你还指望我们把几百枚金币放进钱包带在身上吗。”
路易斯跑到一个橱窗前,里面放着几把漂亮的飞天扫帚,小姑娘似乎很喜欢,她问巴顿可不可以进去看看。
“所以巫师是做不了金子的?”巴顿同意了,他带着女儿走进扫帚店,不过对巴顿来说,这里看起来倒像是家政用品,他看不出家里的扫把和这里售卖的有什么不同,除了价格。
“你说的是炼金术。”马灵珑道,她很有耐心的讲解,“现在几乎没有巫师能够做到从矿石里提取金子,那是只有精灵才能做到的魔法,这就是为什么,尽管它们态度冷淡,但巫师依然信任它们的原因。”
“不怕它们叛变吗,现在这个局势。比如,把银行里的钱全部拿走?”巴顿道。
“这点你不用担心。”马灵珑道,“虽然银行是它们的,但每一个钱柜都有特殊的密码才能开启,他们也带不走银行,魔法部对银行的监管非常严格,毕竟精灵跟人类差距很大,这点政府还是考虑到了的。更何况,它们只是比较会做金子,智商方面并不突出,不然它们就不会只守着一家银行了,他们连贷款和高利贷的概念都没有。”
“爸爸。”路易斯指着火弩/箭说,“我16岁生日的时候,可不可以送我一把这个?”
“这把和我去年买的那把有什么特别吗?”巴顿下意识地问马灵珑。
“你好,先生。”店员走了过来,那是一名看上去油头粉面的年轻人,他应该是老板新聘请的员工,马灵珑没见过,“想买扫帚吗。”他看到了马灵珑,“我想这位一定是你的夫人,她真是美极了。”
“不,不,我不是她的丈夫。”巴顿赶紧解释说,“我们是朋友,她陪我给女儿买魔法书,孩子想进来看看,上学期我们买过扫帚了,就是那个2001什么的。”
“光轮系列,那是很不错的选择。”店员打量了一下巴顿后道,“你一定不是巫师,我猜,当然,你肯定是,小姐,我看到你的魔杖了。”店员接着道,“麻瓜对飞天扫帚不了解是正常的,我已经遇到很多像你这样的客人了。”他拍了拍火弩/箭说,“这是目前市面上最快的飞天扫帚,很多孩子都想拥有它,价格当然也是最昂贵的,但就我个人的喜好,光轮已经很好了。”
“是吗,有多快?”巴顿看着火弩/箭问。
“比光轮2001快。”店员道,
“那么,光轮2001有多快,我是指它的时速。”巴顿继续问。
店员很明显没有料到巴顿会对这个问题如此执着,因为巫师并不能明确地给一把飞天扫帚标注时速,他们只知道它很快,比光轮系列快,比彗星系列快。
“火弩/箭的时速超过150迈。”马灵珑道,“抱歉,这位先生。”马灵珑对店员道,“麻瓜的想法。”
店员做了一个他表示理解的手势。
“那也不是很快。”路易斯快活地说,“爸爸的战斗机比这个快多了。”
“战斗机是什么牌子,怎么可能有比火弩/箭更快的扫帚?”店员不敢相信地道。
“没什么,先生,你忙你的去吧。”马灵珑对巴顿道,“我们得去买书了,今天的商店可能会很早关门,得快一点儿。”
路易斯是一个格兰芬多,她的成绩毫无意外的非常优异,她遗传了父亲的灵敏。一年级的时候,她刚好遇到乌姆里奇当权那阵,即使这样,路易斯也掌握了好几条被禁止学习的咒语。她跟大部分麻瓜出生的小巫师一样,都是拿到录取通知书才开始了解魔法历史的,她的接受能力很强,获取新知识的速度也飞快。
她毕竟是特工的孩子。
“我有一个疑问。”巴顿道,他尽量压低声音,“为什么其他巫师不组织起来对抗伏地魔呢,既然这里没有正式的军队,而人人都能使用魔法?”
“也不是所有特工都像你和罗曼洛夫那样不是吗。”马灵珑回应道,“巫师都有明确的分工,食死徒大多穷凶极恶,而普通的巫师就跟麻瓜世界的平民一样基本上没有战斗力,会魔法不一定会打架。更何况,大多数巫师胆子很小,他们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讲。”
“也就是说,这里将会非常不安全。”巴顿看了一眼路易斯,他原本不想让女儿再回来上学的,但路易斯执意想要回学校,“战争随时可能爆发。”
“是的。”马灵珑道,“你可以申请退学,唯一的遗憾就是,她不能再使用魔杖了。”
巴顿道:“我确实有点担心,但我不会退学,路易斯非常喜欢这里的课堂,我也认为魔法很有趣。”
“你可以教她一些格斗术之类的以防万一。”马灵珑正说着,一个披着深绿色斗篷的陌生人从她身边经过,那个人很矮,还不到马灵珑的肩膀,对方用胳膊撞了她一下,接着转过拐角,很快消失在了小巷。
“他好像有点可疑。”巴顿警觉地盯着对方的背影。
“买完必需品后记得送她上火车,别像上次那样迟到了,火车是不等人的。”马灵珑看了一眼小巷的尽头,那里是翻倒巷的入口,只有一个人会从那个隐蔽的入口通过,“别告诉任何人你刚才看到的。”
“你有外遇了?”巴顿好笑地说。
“你不会希望我现在就给格兰芬多扣10分吧?”马灵珑说。
翻倒巷的很多店铺都空了,就连平时在街上游走的黑巫师也离开了这个地方,所有人都知道危险将至。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一部分黑巫师已经收编至伏地魔麾下,毕竟他们在魔法世界也没有一席之地,加入食死徒也许还能得到点好处。
马灵珑走进一条黑漆漆的巷道,周围飘着灰白色的纸屑与不知名的垃圾,她停了下来,四下张望。
一只手突然放到马灵珑的肩头,她几乎是本能的扣住压在自己肩上的指头,然后将身后的人掀翻在地,斯塔克教过她格斗。马灵珑用魔杖的末端指着倒在地上的人,她迅速摘掉挡在对方脸上的兜帽:“你是谁?”
不是卢修斯?
那是一张陌生的面孔,又老又丑,还很脏,头发是深灰色的,像是乞丐的模样。
马灵珑早该想到不是卢修斯,他刚刚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时候,还不及马灵珑的肩高:“你到底是谁?”
“卢修斯。”地上的老人却说,“我喝了复方汤剂。”
“怎么证明你是。”马灵珑警惕地道。
变了形的卢修斯从怀里拿出马灵珑给他的红宝石戒指:“你说得对,莉莲。”卢修斯痛苦地发出沙哑的嗓音,那跟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完全不一样,“他要德拉科的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根本没有办法。”
马灵珑半张着嘴,她想要说什么,但是她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好地方:“他?伏地魔?”
卢修斯点了点。
马灵珑将他从地上扶起来,然后用幻影移形将两人来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这里是对角巷的一间早已关门了的宠物商店,里面连一只小动物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