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轩辕子都一边感叹着龙王品位着实和普通天龙不一样,一面却又有些闲不住,总想从笼子里逃出去。他往日逃学惯了,对这遁术还是有些心得的,哪料到这龙竟像会读心术一般,不论他用何计谋逃跑都能提前打断,可对他的逃跑行径又不见恼怒,就这么任由他折腾着。
轩辕子都往日可是被大家宠着的小天孙,哪受过被关在笼子里的委屈,折腾几次逃不出去后就郁郁坐在地上不动了,此时见龙王终于看自己了方才闷闷道:“你要吃就吃,总关着我是什么意思?”
如今轩辕天宫已经打到了鬼游城门口,兴龙知道他早晚会知道自己身份,索性也就不瞒了,妖力一动,这便化了人形站在了笼子前,只悠悠叹道:“放心,我早就尝过了,你吃起来味道不怎么样。”
妖其实没有固定面容,秋兴这张皮也只是兴龙照着个路人随意化的,面容普通得很。然而就是这平日里并不起眼的面孔,此时头上多了一对暗金云纹的龙角,眼眸也化作了五爪金龙独有的金色,瞧着竟是妖异到令人移不开眼。
原本担忧会吃了自己的五爪金龙突然变成了每日跟在身边的秋兴,轩辕子都瞬间就睁大了眼睛,连声音都颤抖了起来,“秋……秋兴?你——”
就是知道会吓着他,兴龙才迟迟不化人形,只是此刻也顾不上这些了,唯有淡淡道:“没错,我便是五爪金龙。天龙喜欢其它生物的幼崽,我觉着你还算有趣,就化形玩了些时日。被关在笼子里的感觉如何?这百年来,我便是如此被你们关着。”
轩辕子都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五爪金龙是在爷爷寝宫,那时候浑身璀璨的巨龙被锁在地上,爷爷说这龙做错了事正在接受惩罚。那时,他什么都没多想,只觉那是世上最好看的仙兽,做梦都想要自己养一只。可是如今那金龙突地就成了秋兴,他才记起,那一天他求秋兴带自己出去,秋兴答应了下来,可他在街上却差点被人给拐了,于是秋兴便被关了禁闭。
那时候他早就习惯了闯祸被惩罚,以为秋兴也和自己一样,惩罚过了便能开心地继续去玩。可现在想着,如果那被锁住的就是秋兴,如果秋兴就是五爪金龙,像天龙那样生来就爱游走四方的生物,被关起来该是何等难过的事。
一直以来,轩辕子都眼里的世界都是光明又璀璨的,他从没想过这样痛苦的事会发生在自己身边,一时完全承受不来,只能怔怔看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喃喃开口:“怎么会这样……”
天龙是真的很喜欢幼崽新生时的懵懂眼神,它们认为这是世上最干净的存在,忍不住就会想靠近。可是兴龙知道,幼崽总是要长大的,不论此战如何,他都不能再守在这个少年身边了。天龙是一种很任性的生物,总是擅自就把别人的幼崽抓上天空,又在飞行中把它们弄丢。这个少年他抓得太久,也是时候松开爪子了。
“我将前往鬼游城同天帝一决生死,你便在此等着吧,若是轩辕天宫胜了自会有人救你,若是他们败了,你也就听天由命了。”
只是一句话,轩辕子都却是瞬间醒了过来,他知道这人就要走了。和过去出门不同,这一走,秋兴就再也不会在宫内等着自己了。
不知是从哪的勇气,他忽地就死死抓住龙王的衣角,急切道:“秋兴,我再也不闯祸了,你不要生气,不要离开我……”
“妖族进阶所需元气远胜人类,如今天地间的自然元气早就快被你们仙人吸干了,大家都只能靠元石活下去,元石也是有限的,难道仙人会舍得分给我们?轩辕天宫为了寻找奴仆选择了进攻金龙腾云,而我们为了活下去,也唯有去抢你们的。”
天龙是一种生性散漫的生物,可作为它们的首领,兴龙必须为了族群保持理智,轻轻道出了双方不可调和的矛盾,他没有回头,只是一如过去那般轻柔地劝道:“弱肉强食,胜者生败者死,自然规律历来就是如此。要么我击败轩辕天宫,要么天帝将我斩杀,此事总归要有个结果。”
这是轩辕子都最熟悉的语气,过去每次他想要闹事的时候,秋兴便是用这温柔又无奈的神情劝着他,那时候秋兴一次都没成功过,此时他也不想乖乖听话,只挣扎着问:“就不能大家一起活着吗?”
“我们曾经相安无事,是轩辕天宫先打过来的,现在什么时候结束不可能再由你们说了算。不过此事和你无关,你和以前一样好好睡上一觉,待到醒来时一切也就结束了。”
昔日的战争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兴龙知道自己不可能为了个小孩子放下整个妖族不管,即便这是他非常用心去养大最怕他哭的小孩子,也是不行的。
轻轻叹了一声,他挣开了少年的手,终是重新化龙腾云上了天空,只留下了一句不带任何感情的话,“别再叫我秋兴了,兴龙,这才是我的名字。”
那是六界最快的生灵,它要走就连建木神君也追不上,更何况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柔弱天仙,轩辕子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一道金光消失在天际,忽地就失了全部力气,只颓废地坐在地上,良久,方才用微弱的声音开口,
“藏舌你知道吗?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身边每个人都跟我说只要活得开心就好,我也认为这样活着是最好的。可是,就算是在那样漫无目的一片空白的未来,我也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和我分开……”
藏舌在轩辕天宫住的时间并不长,可是就算在那样短暂的日子里,他也发现轩辕子都不论走到哪里,身边永远都有一个秋兴跟着。他没想到这个侍卫竟会是修为强大的五爪金龙,也不知道自己能为这个人做些什么,只是伴随兴龙远去,喉间的封印终于消了效力。
发现自己能够发声了,他动了动嘴唇,发挥出了一个相师最大的作用,“照这个发展,兴龙是一定会离开你的,做什么都无法挽回。”
明明是一个令人绝望的未来,从他嘴里说出却成了少年最后的救命稻草,仿佛终于获得了动力,轩辕子都的眼睛骤然就亮了起来,抱着他就激动道:“藏舌,我真是爱死你的乌鸦嘴了!有你这句话,我一定能把他追回来的!”
感受到少年宛如重生般的热烈情绪,藏舌想起星月楼之变后,自己曾问过师父为何要如此执着于预测未来。那时候正在进行第三十二次星相预测的九星相师只是疲惫地笑了笑,他说,当你有了自己的同伴,便会懂的。
那时候他不明白师父的意思,现在却好像有些明白了,当你所预测的未来能避免同伴一生憾事时,为了这说不定一生只会准确一次的逆天改命,所有相师都会愿意舍了自己眼睛,终身只与日月星辰为伍。
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了,相师的存在从来不是为了顺应天命,他们的终点唯有倾其所有,逆天改命!
许是从他的话里得到了行动的勇气,轩辕子都捡起石头再次试图撬开笼子,然而这一次昨日根本纹丝不动的门竟是轻而易举地就被打开,呆呆看着向自己打开的道路,少年几次差点落下却被强忍住的眼里终于是跌落在了地面,明明是在哭,他嘴角却是忍不住笑了起来,“兴龙他没锁笼子……他果然不会把我交给鬼游城!”
抱着前所未有的激动心情,曾经不知世事的小天孙向着五爪金龙离去的方向疾驰而去,从小他出门就是乘坐天龙,这还是第一次自己飞行如此远的距离。原来飞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累,他也是仙人,就算没有天龙他也可以去任何地方,就算是他,也会有不想失去的人。
是的,还没结束,他的爹娘会有办法的,大哥也会帮他的,就算他们都不行,只靠自己,他也要阻止这一切。他再不要一个人什么都不知道地等待事情发生了,那是他的五爪金龙,他都养十六年了,怎么能就这样弄丢了!
这一天,一直迷茫自己道路的藏舌终于寻到了一个相师的信念;也是这一天,轩辕子都一生之中第一次有了依靠自己去抓紧未来的觉悟。
是的,只是短短的一天,这世间又有两粒种子开始发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轩辕子都:谁都不许抢我的龙!那是我的!
藏舌:他肯定不是你的。
兴龙:还有反奶这种操作???
穆戎:我曾经迷信科学,直到遇上了他。
第一百一十八章
五爪金龙乃是天地孕育出的灵物, 这样的天地精华经历过千万年沉淀才能凝结出一个, 建木神君如此,中兴之龙亦是如此, 它们生来就没有同类, 只能与清风明月为伍, 虽与天地同存, 可天终究是不会说话的。
兴龙比建木神君幸运, 五爪金龙存在于世已有数万年,在它诞生前上一任龙王便根据自己模样创造出了天龙一族。虽然这些天龙生得和它仍有些不一样,虽然它们性子散漫又爱四处乱跑总令它忧心不已,至少, 和天龙们在一起的日子兴龙从不曾觉着孤单。
妖和人不同,它们并不知道多少道义,兴龙之所以会愿意为了天龙们臣服于轩辕天宫, 只是因为一旦没有了这个族群,它便只能独自在天上流浪,那样,它会活不下去的。
金龙腾云是妖族栖息了千年的地方, 甚至连这个名字都是因兴龙游走于云端的风姿而得。背井离乡数百年, 当曾经一望无际的安静仙境在战火中重新入眼,兴龙终还是有些感伤。
以他的速度只要瞬间就能赶到鬼游城,可他并不想这么做,这只是人类之间的斗争,从一开始就同它们妖族无关, 它们安静地在云间过着自己的生活,却被人类生生卷入了战争之中。若不是夺回金龙腾云必须削弱人类势力,兴龙甚至根本不想理会这些人。
压抑了数百年,它终于能够再一次自由在天空翱翔,它飞过了很多地方,看了最为怀念的金龙腾云,从天河境的重重星辰间悠哉游过,也遥遥飞过了曾经生活过的秋家和轩辕天宫……最终,只停在了秋家的一处小院。
这是一个打理得很精致的院子,一草一木都透露着秋家对其主人的珍视,也是在这里,那时还是秋兴的他见到了刚出生的轩辕子都。
当时他已遇见过天魔,虽时间不定,总有那么些时候能恢复过去记忆。那一晚,当兴龙从沉睡中醒来,身边却多了一个胖嘟嘟的肉团子,尚未睡醒的他茫然地抬了眼,下意识就根据天龙本能想要咬上一口尝尝味道。待到那带着奶香的肉进了嘴里,他方才堪堪反应了过来及时止住了牙,拎起这团子细细一瞧,竟是个人类婴儿。
仙人本来就很少繁衍后代,即便有也是小心保护着断不敢带去金龙腾云,这还是兴龙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看见人类幼崽,和那些让他厌恶的大人不同,小小的一团,就连手指摸起来都是肉乎乎的,看上去又白又嫩,味道应该相当不错。用手指把这小家伙的脸颊胳膊肚子都戳了一遍,兴龙头一次发现化作人形也是有好处的,至少这样他就可以大胆地去触碰自己喜欢的幼崽了。
这是他在人类世界第一次感到有些高兴的一天,正想偷偷抱着这人类幼崽上天玩一会儿,这孩子却是突然睁开了眼。他的母亲拥有天界最惹人爱怜的眼睛,可他却似天生就爱笑一般,一双杏眼虽也灵动,却半分也没有忧愁之意,不论何时眼里都是对世界的好奇和仿佛用不完的活力。
从和他对视的第一眼起,兴龙就喜欢上了婴儿这种生物,他克制不住好奇心想要知道这孩子是什么味道。可兴龙也知道,这样柔嫩的生物是不能咬的,所以唯有将嘴放在婴儿的脸颊上,却不动牙,只用嘴唇去感受他的体温,果真是极好的味道。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这就是被人类称为吻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