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还是女的?”林风问。
她略有些古怪地扫了眼,嘴角微微翘起,“到时你就知道。”
好吧,林风心里有些痒痒,可也不好继续追问。
第二天下午,林风骑着电驴来到公司楼下,庄书诗一看到他就皱起眉头。
“你就穿这一身去出席?”
“怎么,有问题吗?”林风低头看了看,感觉没问题啊。
“那些都是我那一届混得比较好的同学,不能失了礼数。”她想了想,“先换一身衣服吧。”
前身从查家出来的时候,连衣服都没带,现在穿的,都是后来买的,虽然不是地摊货,可也是普通至极。
林风念叨了一句:“见同学而已,有必要这样吗。”
“当然,聚会最大的目的不就是为了通过跟熟悉的同龄人对比,从而得到优越感跟满足感么!”她理所当然地道。
“好吧,你说得确实有道理。”林风愣了一下,认真地点点头,还真就是这样。
电瓶车停在一家品牌服饰店门,门口的店员是标准的网红脸,一看到客人来,立即露出职业化的笑容。
倒是没有因为骑电驴而出现什么狗眼看人低的弱智行径,又或者是因为身边的庄书诗太过耀眼的缘故,这种级别的美女,加上身上穿的,一看就知道不一般。
再看看林风,长得够帅,就是穿着一般,结合他骑电驴载着这样的大美女,八成是吃软饭的。
当然,她没有看不起吃软饭的意思,相反还多看了一眼,暗自盘算着,想要养这么一个帅哥,需要怎样的实力,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也不知庄书诗怎么挑的,给他选了一身浅蓝色的西装,那怕是生了一场大病,林风的身材也是标准得很,就跟衣服架子似的。
庄书诗在一旁看着他照镜子,越看越是满意,盘算着,是不是要多买两套,让他换着穿,在家里养眼也好。
“小姐,您的眼光真好,这一件是我们的旗舰款,限量版,全店仅此一件!”
店员在一旁打起广告,嘴上跟长了花似的。
“好,那就这件,再试试那两套吧。”庄书诗又指着边上摆着两套,让林风去试。
两套一款是黑色,一款是灰色,看起来都极为精神,不过跟蓝色的比起来,还是缺少了眯什么。
就在她举棋不定时,边上传来另一个男声,“这件给我试试!”
店员定晴一看,立即笑意盈然。
“原来是步先生和利小姐,请稍等,我替您试衣。”
在这位热情的店员招待下,亲自帮他脱掉外套,重新披上,整理领角。
看起来,这后来的男女来头不小,硬是让她服务态度提升了好几个台阶,男的站着不动,一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服务。
女的也提着包,在欣赏着这一切。
衣服换好后,店员首先夸赞起来,“步先生真是越来越帅,就跟电影明星一样!”
女同伴也是眼睛一亮,听到别人夸赞,更是得意,揽着男的手,“老公,你觉得怎么样,喜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