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咱俩不配 奈倪 2541 字 19天前

尉迟遇拿着饭盒走了。

黎圆圆捧着自己和简欢的饭,越过人群朝食堂外面走,路过一排排餐桌,她的余光瞥见尉迟遇在一张桌子前坐下,很自然的把一只卤鸡腿搁在对面女生的餐盘里。

永远温柔,永远热情,永远初恋。

黎圆圆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天生拥有的恋爱属性就比别人多?所以每一次失恋,都焕发新生。真令人嫉妒。

离食堂大门还有几米远,黎圆圆加快脚步,她多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停留,这里的空气令人窒息。

大门口的塑胶帘子忽然被掀开,一个男生大步冲进来,黎圆圆神思游离一时不备,不及闪避,被对方一个冲撞,向后趔趄一下,然后蹲坐在地上,一只手里的饭盒脱落,浓稠的酱汁从袋子里流出来,染了她半个手掌。

为什么自己这么倒霉?

自己到底做错什么?为什么一顿饭都不能好好吃?

黎圆圆爬起来,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忽然崩溃。

“你有病啊?你没长眼睛?你是不是觉得我好欺负啊?”

起初男生在听到黎圆圆前两句话的时候,脸上的歉意瞬间转变为恼怒,就算他不小心撞了她,也犯不着这么训孙子似的吼他吧,当他注意到她后面那句话,升腾的火气忽然减了气势,只觉得这姑娘太莫名其妙,别不是脑子有问题吧,不敢招惹她,息事宁人的道歉并表示赔偿她的饭。

黎圆圆浑身发抖,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想或许是疯了。

她看到面前的男生面带疑惑的向后看,下意识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尉迟遇,他径直朝他们而来,一副要来多管闲事的架势。她差点忘了,他是好人,是暖男,看到她遇到麻烦,当然要伸出援手。

下一秒,黎圆圆迅速蹲下身胡乱收拾起地上的东西,然后夺门而出。她走得太快,以至于突然冲进明亮的日光中,眼睛被刺得半天睁不开,头脑发昏,几乎站不住。

晕晕乎乎回到教室,黎圆圆如同经历一场战争,身心俱疲,她不想吃饭,更不想上课,她只想找个地方躺下来,好好的睡一觉,最好能做一个美梦,梦里,她沉重的肉身变成松软的云朵,在天空中悠悠荡荡,悠悠荡荡……

她垮着肩坐在位子上,简欢叽叽喳喳的声音响在耳畔:“你被打劫了?这饭怎么都洒出来了?你没有买饮料啊,那我们喝什么?”

黎圆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心里默默回答:“是啊,我被打劫了,所有的东西都被抢光了,一无所有,还被捅了一刀。”

简欢终于察觉到她不对劲:“圆圆,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白啊。”

黎圆圆虚弱的笑了笑:“真的啊,还以为过了一个夏天会晒黑呢。”

“你有没有事啊,你看着挺吓人的。”

坐在后排打瞌睡的周路明被吵的没了睡意,揉了揉惺忪的眼,起身走过来,凑到黎圆圆面前。

“中午头,鬼打头,你中邪了吧?”

黎圆圆斜他一眼,无力吐槽。

简欢说:“少在这宣扬封建迷信了。”又对黎圆圆说:“你赶紧吃点东西补充补充能量,别是饿的。”

周路明一听,赶紧配合着打开饭盒,不管三七二十一夹起一块排骨送到黎圆圆嘴边,“快快快,吃了。”

作者有话要说:  遇哥这是啥属性?

第19章 关心你

黎圆圆瞧了一眼排骨,偏过头,只觉得心里烦乱。

简欢打开盛蛋花汤的一次性碗,只剩半碗汤了,“不想吃肉就喝点汤吧。”

黎圆圆勉强喝了半碗汤,就再也不想吃什么了。她说她想睡觉,简欢便拿着饭回隔壁班吃了,周路明也识趣的不再打扰她,她趴在桌子上,脸对着窗户,闭上眼睛,心里格外清醒。外面走廊上,不停有人走来走去,鞋底摩擦水泥地面发出不同程度的声响,磨人耳朵。

其中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稳健有力,发出的声音有规律而又干脆。

黎圆圆不知为何心头一跳,随即把脸往臂弯里埋了埋,之后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在旁人看来,她睡得很香。

“尉迟遇。”

这道声音就响在她的耳边,就在窗外。她几乎闻到尉迟遇身上特有的味道,干净,清新,如雨后翠竹。

她悄悄眯起一只眼睛往外面看,尉迟遇就站在窗边,背对她,扭着头往楼梯的方向看,“李望,有事?”

他穿着棉质白t恤,袖口领口是橙色的边,明明是校服,穿在他身上却像是特别定制的,有质感,有风格。

李望走了过来,一面往隔着窗户往黎圆圆的位子上看,黎圆圆立即又把眼睛闭上了,她听见李望邀尉迟遇放学后去网吧。高二的学生几乎没有满十八岁的,高三年纪就不同了,二十岁的也有,找几个学长或学姐帮忙开机子不是什么难事。

尉迟遇和李望聊了几句,各自告别回班。

黎圆圆仍自趴着不动,她的耳朵捕捉着尉迟遇的一举一动,他来到她身边坐下,她忽然紧张,身体微微僵硬,然后她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根据角度推测,她可以确定戳她的人是尉迟遇,她坐直身体,转头淡淡瞥他一眼。

“没看到我在睡觉吗?”

“你压住我的卷子了。”

黎圆圆低头,果然,她的手肘下压着一角试卷。

黎圆圆:“……”默默移开,心中懊恼,为什么自己到现在还能产生自作多情的想法?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了。他到底哪好,凭什么能左右你的情绪,不就长得还能看吗,放眼锦州一中帅哥多了去了,你就不能把自己的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吗,何必非要在他这吊死呢,搞不好弄到最后,连朋友也做不了了。

尉迟遇在卷子上奋笔疾书,他握笔的姿势真好看,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他的手掌触感干燥温暖——距离她上一次摸他的手是在三年前。

读初中的时候,他们不在一个学校,每个周末她都到他家去,那个星期天的下午,他盘腿坐在家里的阳台上,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电影,是一部奇幻电影,讲死亡和宿命,他忽然心血来潮,举着手掌问她:“听说这条是生命线,生命线长的人就会长寿,是真的吗?”

说着,便一把抓起她的手腕,大拇指摊开她的手掌,“我靠,你的生命线真长。你肯定能长命百岁。”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她的手心,带起一股电流花火四溅,沿着那条长长的生命线,纵入血脉,遍及全身,而他手掌的温度就永远的深刻的留在了她的身体里,生命里,终其一生,难以消解。